索 引 号: | 758946529/2023-00011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烟草局 |
发文日期: | 2023-09-12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四员联动实施细则 |
霸州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四员联动实施细则 | ||||
发布机构:市烟草局 发布日期: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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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落实廊坊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四员联动管理办法》,规范、有序开展四员信息联动工作,霸州市烟草专卖局特制定四员联动实施细则如下。 一、 联动工作内容 (一)内管方面联动工作内容 内管员在日常监管的同时,认真分析异常数据,对于日常监管及走访中发现的异常线索和零售户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录入系统。需要联动信息如下: 1、使用重复浏览器订货、重复银行卡结算的零售户; 2、停歇业零售户仍有订单的情况; 3、发现疑似虚拟户、经营能力不符零售户(见附件一); 4、发现证照、证址不符零售户;经营店面已搬迁或转让,原店面已改为其他经营,仍在订货零售户; 5、送货员送货不到户、不及时;送货员未进行到货确认; 6、其他违法违规零售户(见附件一)。 (二)专卖方面联动工作内容 稽查员在对零售户日常检查的同时,要认真分析零售户异常经营行为,将日常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和零售户所反应的问题及时录入系统。需要联动信息如下: 1、发现疑似经营能力不符零售户(见附件一); 2、异常新办证零售户(如:外地零售户、一人多证零售户、经营地址商圈不成熟零售户); 3、二次(含)以上走访零售户不开门或零售户长期关门停业却正常订货; 4、送货员送货不到户、不及时;送货员未进行到货确认等; 5、零售户对已到货确认的卷烟存有异议; 6、其他违法违规零售户(见附件一)。 (三)营销方面联动工作内容 客户经理进行日常拜访等工作时,要认真分析零售客户异常经营行为,将所发现的问题和零售客户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录入系统。需要联动信息如下: 1、发现零售户的证照、证址不符或零售户有违法行为; 2、零售户经营店面已搬迁或转让,原店面已改为其他经营仍在订货; 3、零售户申请停业或申请重新开通; 4、送货员送货不到户、不及时或送货员未进行到货确认; 5、零售户对已到货确认的卷烟存有异议。 (四)物流配送方面联动工作内容 送货员在送货服务的同时,要将送货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零售户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录入系统。联动信息如下: 1、发现疑似虚拟零售户; 2、零售户送货地址有变化或零售户经营店面已转让、原店面已改为其他经营仍在订货; 3、送货到零售户两次(含)以上不开门; 4、需要重点监管的零售户。 除以上联动内容,其他需要“四员”配合的工作或者发现内管员、稽查员、客户经理及送货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通过四员联动系统向同级或者上一级发起联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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